媒體法院拍陳志云卻碰上姜文
據(jù)東方日報報道,昨天大批傳媒守候在香港灣仔區(qū)域法院等候涉貪的香港TVB高層陳志云,中午,卻見疑似姜文妻子周韻的女子下車,并拖著一名小孩,隨后與抱著小孩的姜文會合。當記者上前采訪時,姜文即抱著小孩狂奔,期間姜文用力拍打兩名沖到其面前采訪的記者,隨后有女攝影記者繞過他身邊時,他本想拍打其頭部,不過發(fā)現(xiàn)是女性后,情急之下推其相機,令相機意外撞向女記者的臉部。由于場面混亂,與姜文夫婦同行的女友人高呼“不要拍,不能拍”,周韻也將小朋友交給女友人,撲向被傳媒包圍的姜文,一邊抱著姜文的腰,一邊安慰道:“不要理他們。”之后一行人走上人民入境事務處。此次姜文一行出現(xiàn)在法院,主要是為08年在香港出生的小兒子辦理相關手續(xù)的。
保護孩子的父母都讓人尊敬
昨日下午,姜文不亦樂乎公司的宣傳總監(jiān)閻云飛,他表示,從視頻上能看得出來,是記者太過分。“記者的相機都伸到了孩子的臉上,這種情況任誰都不可能接受。姜文知道自己是公眾人物,拍他可以,但對于孩子一直都是盡力保護的。”閻云飛曾是媒體人,他表示,以前也有媒體在姜文家門口偷拍,姜文一直很反感,畢竟家庭、孩子是他的隱私。“另外,香港媒體的措辭也過于夸張,明明只是推阻了幾下鏡頭,卻被說成是打記者,和事實也不相符。”
姜文為護子打記者,讓人想到幾年前李亞鵬在機場與香港記者起沖突的舊事。那一次,也是因為記者瘋狂追拍李亞鵬王菲的女兒李嫣,李亞鵬憤而出手。不過,兩件事情不太一樣,因為所謂的“打記者”其實并非如此。
1.李亞鵬——扇記者耳光
2008年7月23日下午4點泰國機場
因不滿愛女李嫣被跟拍,李亞鵬在泰國機場與三位香港某周刊記者發(fā)生沖突,一向斯文的他對著前來拍照的記者先扇耳光再出腳猛踹,其中被李亞鵬猛踹的記者中還有一名是女性。
2008年5月13日烤肉店
王菲和李亞鵬以及助手吃烤肉時,香港記者正好經過這家烤肉店,紛紛拿起相機狂拍。此時李亞鵬阻擋記者拍攝王菲,他捉住記者的手,拉扯間這位男記者手受傷流血,整個全程都被香港報紙雜志用DV拍了下來。
2.竇唯——燒車
2006年5月10日上午10點新京報辦公室
音樂人竇唯對新京報記者關于他本人的報道有異議,堅持要見采寫該報道的記者。該負責人遂安排工作人員將竇唯請進辦公室溝通此事。竇唯進門時手拿裝著水的紙杯,該負責人還沒來得及與其打招呼,竇唯就將一杯水潑到他的臉上。
竇唯當時情緒激動,突然起身用影碟機將身后玻璃砸碎,并將旁邊電腦桌的鍵盤托砸碎,其手部也被劃傷。11時30分許,竇唯又將主編室內的電視、電腦等摔砸在地。
下午18時許,竇唯用自帶的汽油點燃報社門前一輛汽車?;鸨粨錅绾螅]唯被隨后趕來的警察帶走。
3.王志文——與助理合作打記者
2005年11月27日下午5點30分閬中市下新街
在閬中古城拍戲期間,王志文拍完他的戲分出來后,記者在距王志文10米處舉起手中的數(shù)碼相機正欲拍照時,王志文和他身邊的助理沖了過來,將記者的手扭到背后,而王志文左手抓住其上衣領口,右手拽住其相機背帶。
王志文與助理合力將記者拖進80余米開外的杜家客棧的后院,并揮拳朝記者左胸猛擊。當晚,經閬中市人民醫(yī)院診斷,該記者的傷情為“左胸部局部軟組織損傷”。
4.趙薇——對記者動粗
2006年6月19日晚上上海繽紛年代卡拉OK門口
趙薇一身便裝打扮去卡拉OK,由于座駕過高未能駛入該大廈停車場,被迫與助手下車步行。不知道是否因此令心情大受影響,當趙薇見到在場有記者采訪,竟厭惡地吐出一句:“最恨狗仔隊!”更馬上以極差語氣向助手查問報公安的電話號碼。
趙薇此舉令現(xiàn)場記者大惑不解,雖然趙薇與助手二人一直忙著致電向公安求救,不過趙薇卻突然騰出手拍打記者鏡頭,態(tài)度可謂相當惡劣兼野蠻。趙薇完成一連串“泄憤”動作后,即與助手徐徐步入大廈,而在場記者在公安抵達后亦馬上離開。
5.范冰冰——腳踢記者
2006年10月29日上午杭州蕭山國際機場
因為不滿記者相距一米的“偷拍”,范冰冰拿起相機與其對拍,被該記者則認為范冰冰的舉動有挑釁嫌疑,結果雙方越鬧越兇,范冰冰更是用腳踹向了記者的腹部。
31日晚上,范冰冰上網寫博客回顧經過,用嘲諷的語氣寫道“我泱泱大國,誠信為本,不學某些人,專偷拍別人的八卦……”
6.謝霆鋒——和記者發(fā)生肢體沖突2002年7月夜間火鍋店
剛剛開完演唱會的謝霆鋒邀請工作人員一起去吃火鍋,結果謝霆鋒在吃火鍋前摔了一跤,香港八卦雜志記者一直拍他的糗狀,因此謝霆鋒動怒了,和記者發(fā)生肢體沖突,記者隨后向警方報案。
據(jù)醫(yī)院的驗傷報告指出,記者的鼻子和右手肘都有挫傷。此后也爆出張柏芝怒打記者的消息。
7.曾志偉——醉打偷拍狗仔隊
2003年10月3日晚上香港夜總會
香港明星曾志偉在香港尖沙嘴卡拉OK夜總會消遣,喝到醉醺醺離開時,被香港記者碰見并拍照,他惱羞成怒之下向記者拳打腳踢。
隨后,他聘請的保鏢除了以粗話“問候”記者外,還用車子跟蹤記者的采訪車。
8.陳奕迅——打狗仔誤傷自己
2006年4月3日晚上7點柏林Tegel機場
陳奕迅和徐濠縈到德國柏林度蜜月,兩人穿著一身黑衣走出柏林的Tegel機場。
出關不到5分鐘,徐濠縈便揪出正在偷拍的某家香港傳媒記者,立刻用“三字經”大罵記者,一手按住攝影機,一手還扯著記者衣領,就像在上演“無間道”一樣逼問:“講!除了你還有誰?快點說!你們有幾個人跟過來?沒道理只有你一個人這么少?快點說!”
被嚇傻的記者乖乖地回答說:“還有一個人!”陳奕迅一聽隨即在機場搜人,發(fā)現(xiàn)目標之后,陳奕迅氣得沖上前追打狗仔,追趕時不小心踢到石柱,小腿流血。
9.吳彥祖——怒抓記者手臂爆沖突
2006年6月22日凌晨3點30分飯店
6月22日凌晨0點20分,吳彥祖與ALIVE成員尹子維、連凱、陳子聰,一行人到臺北市和平東路某PUB把酒言歡。
到凌晨3點30分眾人盡興返回光復南路的國聯(lián)飯店時,只見吳彥祖像個橄欖球員般地沖向大門,接著忽然壓低身子,把站在門口的攝影記者擠進飯店大廳。吳彥祖見到記者舉起相機,先臉紅脖子粗地怒抓記者手臂,阻止拍照,再惡人先告狀地對記者大叫:“不要使用暴力!”這時另一位記者見到吳彥祖做賊喊抓賊的行徑,舉起相機要拍照時,不吃眼前虧的吳彥祖又立刻松手閃進電梯,回房休息
11.包小松——不爽女友被拍當街踹打記者2007年7月19日白天回家途中
遭到媒體報道而毆打記者,包小松指出他是突然看到幾名不明人士逼近他,才做出自衛(wèi)性的動作。不過有關報道的媒體卻表示,是包小松一看到記者就上前打人;雙方各說各話,也都表示要求上公堂尋找法律途徑。
包小松表示那天在他回家途中,遇上3名不明人士,手里還拿著黑色的物品,基于自我保護,他才配合對方的指示,但對于包小松的說法,有關報道的媒體不以為然:“為什么要惡人先告狀,這一點非常讓人奇怪,他從那么遠沖下來的,他先看到我們才動手的。”
無論大明星被包裝得多么華麗體面,他們也跟普通人一樣會有脾氣,有發(fā)火的時候。當明星變“火星”,他們動粗的背后有時是為了保護自己親人的隱私,有時因為女人或緋聞女友,又或是自己被狗仔隊狂追不舍挖掘隱私,導致怒火急升,一觸即發(fā)。只是,明星對記者動粗,就算有不得已的原因,一旦出手,不僅會損害自身的形象,而且還會傷害觀眾對他們的感情,不管怎么說,打人始終是下下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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