貪官貪污近3700萬元,這位女副科長所造成的危害性廣,影響力更大,所以更要嚴厲打擊。今天上午,廣西南寧的“小官巨貪”丘朝陽因貪污近3700萬元,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,并處罰金500萬。
看法新聞記者發(fā)現(xiàn),這名女性副科長在8年時間里,利用負責接待的職務便利,以虛開發(fā)票等手段套取公款,而所斂錢財金額比令政策、仇和等52名省部級高官的都要多。
這種“小官巨貪”式的腐敗在某種程度上比大老虎造成的危害更廣,專家建議,針對一些擁有特殊資源或特殊權力的部門和人員,尤其要制定細化的針對性監(jiān)督制度,重點監(jiān)管。
她8年貪污近3700萬公款
值得注意的是,案發(fā)前系副科長的丘朝陽并未在基層法院受審,而是由南寧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,在南寧市中院得到法律的制裁。至于原因,官方給出的解釋是——涉案金額特別巨大。
法院判決顯示,丘朝陽此前先后擔任南寧高新技術產業(yè)開發(fā)區(qū)管理委員會(簡稱高新區(qū)管委會)接待辦主任、分管接待辦的辦公室副主任。而犯案的時間是從2007年10月到2015年10月,長達8年。
在此期間,她利用管理單位公務接待工作及接待費用結算、報賬的職務便利,在沒有發(fā)生真實公務接待的情形下,先授意高新區(qū)管委會接待辦工作人員在“經手人”“驗收人”處簽名,填寫大量的空白報賬單。
此后,她向酒店、酒行負責營銷的業(yè)務經理或者其他社會人員支付票面金額4%至15%不等的“稅點”獲取虛開發(fā)票。最后則是將虛開發(fā)票混入正常公務開支產生的發(fā)票通過報賬單一同報賬,進而非法套取公款。
經司法鑒定及其本人確認,丘朝陽非法套取的公款合計人民幣36807657.05元。她得款后,陸續(xù)開支給其親友投資或個人使用。
2015年9月,罪行終于暴露。此人在調查期間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本案事實,依法以自首論。案發(fā)后,其家屬代為退出贓款312萬元,她也當庭認罪,可酌情從輕處罰。
綜合以上情況,今天上午,法院最終依法以貪污罪判處這名女科長有期徒刑15年,并處罰金500萬。
看法新聞記者注意到,2015年12月29日,南寧紀檢監(jiān)察部門召開新聞發(fā)布會,通報全市年度反腐情況時,就將丘朝陽列為典型的“小官大貪”。
令政策仇和收的錢都沒她多
丘朝陽所斂的3700萬到底有多少?看法新聞記者梳理了十八大以來獲刑的85名省部級及以上高官收錢金額,發(fā)現(xiàn)這名女科長比其中的52只大老虎都多,僅次于寧夏自治區(qū)原副主席白雪山(3886萬)。
至于這52只大老虎,分別是宋林、王陽、李成云、常小兵、鄭玉焯、楊魯豫、余遠輝、蓋如垠、何家成、楊棟梁、呂錫文、孫鴻志、徐建一、樂大克、徐鋼、肖天、陳川平、隋鳳富、令政策、仇和、楊衛(wèi)澤、斯鑫良、秦玉海、梁濱、陳鐵新、栗智、陸武成、韓學鍵、韓先聰、趙黎平、張力軍、白云、王敏、冀文林、楊剛、李東生、譚棲偉、姚木根、郭有明、沈培平、祝作利、陽寶華、李崇禧、蔣潔敏、陳安眾、陳柏槐、廖少華、季建業(yè)、倪發(fā)科、劉鐵男、李達球、王素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