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房多數(shù)都是你情我愿的情況,因為糾紛導致相互傷害也是有的。自稱因房子被騙,55歲的謝某和母親租住在西城區(qū)某號樓內(nèi)。因無錢付房租被中介要求限期搬走,謝某想到在樓道內(nèi)縱火嚇唬中介,并讓警察幫忙解決住房問題?;馂某掷m(xù)約40分鐘,造成該樓一人死亡。
昨日,因涉嫌放火罪,謝某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審。
兩次放火致人死亡
昨日9時40分,55歲的謝某被帶上法庭。已退休的她是北京人,高中學歷,曾因在超市偷東西被行拘。
檢方指控,2017年11月22日20時許,因租房糾紛,謝某意圖制造影響以繼續(xù)居住承租房屋,在西城區(qū)白廣路某號樓內(nèi),使用打火機點燃一層樓道門廳北側(cè)鐵皮柜上的紙箱,后被居民發(fā)現(xiàn)并撲滅。
因未達到目的,謝某于次日凌晨再次使用打火機,點燃堆放于一層樓道門廳南側(cè)的床墊等雜物,引起該樓一層、三層、四層樓道內(nèi)電箱、木柜、沙發(fā)、紙張等著火?;馂某掷m(xù)約40分鐘,危及該樓40余戶居民人身安全,并致110室居民董某被燒死,同時該樓墻體和樓板出現(xiàn)不同程度損傷,房屋損失共計20余萬元。
2017年11月29日,謝某被西城分局刑拘,2018年1月6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。
檢方指控,謝某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,危害公共安全,并致人死亡及財產(chǎn)損失,應當以放火罪追究其刑責。
自稱被要求限期搬離
庭審現(xiàn)場,對于檢方指控,謝某沒有異議。面對“為什么要放火”的詢問,她哭著回答:“我沒地方住,一幫人到家里鬧了好幾次,說不搬走就把我們?nèi)映鋈ァ?rdquo;
據(jù)謝某供述,2008年,她將母親名下的房子抵押出去,抵押款交給“朋友”劉某做理財。“后來房子來回抵押、過戶,突然成了別人的。劉某是騙子,他賺的錢沒到我手里,我也沒拿到房屋款項,被逼著簽下合同,最后只拿到21萬余元。”
此后,謝某和母親一直住在原來的房子里,直到去年,新房主拿出房產(chǎn)證,要求她們搬出去。最后雙方商定,謝某和母親在外租一年,費用押一付三,錢款由新房主支付。但三個月后,“新房主”突然聯(lián)系不上,后續(xù)租金無人支付。
“中介讓我或者交錢,或者退租,我不愿交租金,就在這兒住著,并和他們發(fā)生沖突,被要求限期搬離。”謝某說。
此外,謝某母親的證言顯示,直到去年搬家在外租房時,她才得知房子早在10年前已被女兒賣了,對于女兒的兩次放火,她此前均不知情。
案件當庭未宣判。
■ 追訪
女子稱曾挨個敲門讓鄰居出來滅火
新京報記者了解到,事發(fā)后,謝某兩次以證人身份接受調(diào)查,但沒有如實回答。直到去年11月底經(jīng)訊問,她才供述縱火經(jīng)過。
謝某說,自己和母親住在一層,樓道很亂,兩側(cè)堆積自行車、紙箱子、床墊類的物品。第一次點燃的是樓道靠墻位置的紙箱,附近鄰居出來滅火,她也幫著一起滅,故意問“要不要報警?”鄰居回答“反正火也滅了,不報警了”。回到家中,謝某喝了點酒,再次拿著打火機走到樓道,點燃紙箱對面的床墊。
看見冒出的火苗后,謝某稱自己很害怕,在樓道里挨個敲門,讓鄰居出來滅火并報警。之后煙越來越大,她又回到家中,約10多分鐘后消防員趕來,將她和母親救出,其他居民也陸續(xù)被疏散。
“你認為放火可以解決問題嗎?”庭審中,公訴人問道。謝某回答,“想著放火警察就來了,會幫我解決住房問題,沒想到這么嚴重。”
庭審最后,謝某哭著陳述道,“再一次向被害人家屬表達悔意,我真的錯了,我不是故意的,不是想害人,我接受懲罰,只希望有機會可以照顧母親。”